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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员会议。会议审议了多部法律草案,这中间还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
此次修订增加防治对象、调整适合使用的范围,完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加强源头防控和噪声分类管理,强化社会共治,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噪声投诉位居第二,仅次于大气污染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与20多年前相比,目前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的形势已发生了重大变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须修改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虎城指出,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落实习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安宁和谐环境需要的务实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噪声污染防治状况发生了重大改变,污染区域由城市扩展到了农村,高铁、城市轨道交通等新型噪声源不断出现,室外活动噪声、室内噪声污染也日益多发、多样。环保热线举报平台中噪声投诉长期居高不下,位居各污染要素的第二位,仅次于大气污染。增加防治对象,交通运输噪声防控有要求草案增加了噪声污染的防治对象,扩大了法律适合使用的范围,如交通运输噪声里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噪声,扩展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仅适用于城市市区的规定,修改扩展至农村地区。
源头防控是噪声污染防治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草案强化源头防控要求,完善产品噪声限值制度,增加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规划控制要求,增加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措施要求,从源头上防治噪声污染。筑牢安全屏障,护航宁静生活噪声污染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越来越成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随着机动车辆数量猛增,交通噪声尤为突出;安装声屏障,控制交通噪声对附近城市区域的影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举措。声屏障大多数都用在高速公路、高架复合道路、城市轻轨地铁等交通市政设施中的隔声降噪,控制交通噪声对附近城市区域的影响。
作为国内高分子新材料行业领先企业,新涛同时致力于新材料在声屏障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成立由博士后团队领衔的研发技术中心,针对声屏障板特殊使用环境需求来做研发和技术攻关,旗下产品亚克力声屏障板已通过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检测,在质量上也经受住了市场考验,已应用于高速公路、高架桥梁、铁路、地铁轻轨等诸多项目。
新涛声屏障板计权隔音量可达35dB以上,满足各个应用领域对隔音性能的需求;紫外吸收、自由基猝灭、紫外稳定三重防护,具有长效的耐候性;而且契合中国、欧盟及美洲环保要求,外观靓丽、视觉优美。随着声屏障设计和建造技术的发展,各种声屏障项目已经向全国推广建设,在促进社会快速地发展的同时,也守护着人们的“岁月静好”,以保障交通沿线居民的健康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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