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8 人气:1 作者:
杭新景(杭千)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浙计规划[2003]97、98、248、301、302号文同意建造,并已列入浙江省交通基本建造投资方案。本次招标的工程为本项目(一期)声屏障工程。浙江省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业主,并担任该项意图招标收购。现决议对该项目进行揭露招标,实施资历后审。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备分项资质,具有同类工程项目施工阅历的施工公司,均可报上自己的名字去参与招标。本项目不承受联合体招标。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合同段,工程内容为:在已建成高速公路的路基和桥梁上制造与装置声屏障。总长1760m;其间路基段为1514m,桥梁段为246m。声屏障结构及方法为:上部选用100cm尖壁型微穿孔金属吸声段+100cm透光夹胶玻璃反自射段+100cm尖壁型微穿孔金属吸声段,下部选用地梁+挖孔桩根底或打入式钢管根底。
3.有意向的招标人可于2007年3月14日至2007年3月18日上午9时~11时和下午2时~4时(北京时刻,以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出产许可证(副本)到浙江省严重建造工程买卖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黄龙体育中心内,联系方法)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1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刻和地址安排现场调查和举办标前会议,招标人应派代表到会招标人举办的标前会议。
现场调查时刻:2007年3月20日上午9时~12时,会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麦岭沙村杭州南收费站旁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标前会议时刻:2007年3月20日下午2时~5时,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麦岭沙村杭州南收费站旁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招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刻为2007年4月9日9时30分,招标文件有必要在上述时刻前送交至浙江省严重建造工程买卖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
6.招标人将在上述招标截止的同一时刻在同一地址举办揭露开标。招标人有必要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按时参与。
7.招标人应按“招标人须知”第13条规则,提交10万元的招标担保(银行汇票)。
8.一切招标人有必要在招标截止期前三天,办好浙江省严重工程买卖中心的买卖座位并交纳座位费。不然,买卖中心电脑系统将没有办法承受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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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定于2007年5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801号)揭露变卖“孙权号”船以及“孙权号”船配套的2706平方米水上泊车渠道、钢桥、趸船设备。
一、“孙权号”船:长113米;宽16.4米;深4.7米;总吨5050;净吨3277;武汉青山船厂1986年建成。
三、“孙权号”船及配套设备坐落富阳市富春大街江滨东大路。即日起本院承受咨询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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