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2 人气:1 作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江油诗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下片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江油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下片区)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江油市方水镇、青莲镇、西屛镇、彰明镇、太平镇
渠道水源工程整治共计 2261.5m,包括:八一水库上游引洪渠 165m;红岩堰灌溉渠(云瑶村 5 组段)26m;长红堰西坪段灌溉渠 586m(常青村 4 组段 150m,常青村5 组段 236m,常青村 6 组段 200m);树德堰明月村段灌溉渠 235m(明月村 1 组段 32m,明月村 2 组段 203m);围城堰灌溉渠 710m(砂塘村 2 组段 147m,昌隆村 7 组段 450m,长庚村 2 组段 113m);女儿堰茶庙支渠 37m;女儿堰农茶村段灌溉渠 9.5m;武引三新支渠末级渠道。
(一)工程属于非污染型项目,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项目建成后,建议对渠道两侧进行绿化,引入适宜当地生长的物种,尽可能保持与当地物种协调、统一,排灌水渠两侧绿化建设将美化周围环境,改善当地的现有景观。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进行湿式作业、洒水降尘;对临时堆土进行遮盖、设置围挡;施工车辆清洗;密闭运输土石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控制等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学校、医院及居民区,并在敏感点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的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原材料以及土方运输车辆限速,敏感区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产生的砼、砂浆料罐的冲洗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等通过每个拌和系统设置2个沉淀池处理,其上清液回用于拌和系统。项目施工机械修配依托周边现有修配厂,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不产生机械修配废水。生活垃圾污水依托沿线民房的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田施肥。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固态废料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按照“水保方案”及批复内容回填;产生的可回收的施工废料,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需运至江油市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严禁随意抛洒丢弃。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盖装置,在运送过程中不得泄漏、撒落、飞扬。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建立临时垃圾堆放点暂时存储,并定期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送途中要避免垃圾的遗撒,同时应该格外的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同时对堆放点定期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你单位须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实施工程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优化施工时序,尽可能的避免在多雨季节施工,并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植被恢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期须制定完善的实施工程的方案,降低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避免对地表水造成污染。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同时,项目取得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油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下片区)建议书的批复》(江发改〔2022〕685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地区不涉及人口搬迁和专业项目设施,不涉及房屋拆迁。项目属沟渠整治类建设项目,为原址提升工程,在现有占地上进行建设,不新增永久占地,项目用地符合现行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相关产品
其他文章